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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第1页)

我再次问:“立雪要一直住在这里吗?”

“等我退休办下来就把她接回去,长期住也住不起,也没什么效果。”

无力地点了点头,心里在下雨。雨盖已残,雨水漏进来,却不敢让眼泪漏出去。

一个没有灵魂的人,最多是活的麻木无望,只要可以自力更生就能好好地活着,百年之后,除了自己的晚辈没有再记得他。世人大多如此,能创造价值的伟人毕竟是少数。

但是没有智力却是另一回事,没有思想,感觉不到喜怒哀乐不是最可悲的,最大的问题是,亲人若先他而去,她将如何生存?

程家的条件不算很差,那也仅仅是维持普通家庭。一场疾病,一场灾难,完全可以毁灭一个家庭。现在她家依靠捐助还能支撑这磨人的生命,可是以后又由谁来资助?谁来照顾?父母在时,尚能照顾、扶持自己的孩子,为她撑起一片没有风雨的天空。从古至今都是这样,父母的头衔一旦成立,就不在意感恩与回报,几乎都没有自我地奉献。可是哪有父母能陪伴孩子一辈子,他们会愈渐苍老,那时她孩子该怎么办呢?

我记得我们镇上曾有一户人家因为太穷娶了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女人,好在她会洗衣,会做饭,两人共同孕育出来的孩子也没有问题,偏偏那个男人在一次建筑工作中摔断了双腿,从此卧床不起,瘫痪了好几年都由他老母亲伺候。

也许他们家上辈子做了恶,母亲出门买菜的时候被一个新上路的司机直接撞到头部,当场死亡。至此,他的生命只能依靠他的智力欠缺的傻老婆。人们经过他家时总能闻到从房间里传来粪便的恶臭,还有他的呻吟声……常常饿的在床上喊女人的名字,可是那个女人却喜欢去大街上到处乱捡东西,甚至翻别人的东西,被人欺乎了打了也不明白……后来,她再也没有回来过,那个男人不久也离开了人世……

而他们的孩子被男人的光棍弟弟收留,他拿着孩子的抚恤金买酒喝,喝醉了就开始打人,孩子经常被打的跑回曾经的老房子,那间他父亲离世的房子,那间充满恶臭房子,他躲在里面宁愿挨饿也不肯出来……

这些事情都是我的母亲告诉我,她说起这些事时总是一声声叹息,可是那时我还不懂事,体会不到人世间的疾苦,不明白什么是穷病,不懂得什么是悲苦。现在看到程立雪才想起以前的种种,跟许多人比,我是多么的幸福,却困在浮尘一样的悲凄中,自我耽溺。

要走的时候给了程妈妈两千块钱,这点钱对于住院费可能九牛一毛,只是想表达我的心意,但她却坚决不要,推拒说:“姑娘家在外地上班也不容易,能来看看我们已经很感激了……你们公司很多人过来都送了钱,龙其是你们的总经理送了很大一笔,小雪有你们这样的同事是她的荣幸。”

她眼睛里又积起隐隐的水气,侧过头,隐隐地抹去。我不想来了,不敢来了。

到了楼下,抬头看阴霾的天空,连续多日都是这种惨淡的灰暗,暗淡又平静。大脑能如此平静吗?人能做到无情无欲吗?

至少我不能,脑子里一直是程立雪目光呆滞,嘴巴微合的模样。生命剥去灵魂的外衣,从此痴呆地在病床上度过一生,我有一天会这样吗?

圣诞节的时候,沈默清又一次来了s城,毫无疑问,我的桌子上又多了一束玫瑰花,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玫瑰,毫无疑问地再次扔进垃圾桶。

很难定义我跟他的关系,不是朋友,不是敌人,也不是陌生人,他明明很讨厌我,却一次次招惹我。

当他再次约我的时候,我没有拒绝,因为我想知道一些事情。

本以为他会很庸俗地带我去那种金碧辉煌的地方,没想到却领我到了一家很雅致的餐厅。萧索的冬日里,餐厅内绿意盎然,每一桌之间还用琳琅的流苏格开,桌角瓷瓶安放一枝粉玫瑰,乳白色的瓷身上用小楷写着:一生一世一双人。

“易小姐喜欢什么?”沈默清唇角微微上扬,勾勒出的微笑风流又显真诚。

如果我没有喜欢的人,可能真的要被他迷惑了吧!听说上次我们同桌吃饭的一位美女就被他勾搭上了。那女子很快辞职跟他去了北京,她肯定不知道今日沈又来了这里。

可惜我太了解他的秉性,对有前科的人拉长脸,势利地道:“我喜欢钱。”

“那太好了,我正好有。”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只喜欢我喜欢人的钱,毕竟从他给我花钱的标准可以看出他对我感情的深浅。如果是我不喜欢的人,啧!那么他为我花再多的钱,我也无动于衷,因为他只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妓女。”在他面前我永远放纵自我,无需装成温婉优雅,也不会在意语调用词,反正他讨厌我,我也不喜欢他。

可是他竟然狂放地笑了,“易小姐这样的见解可真是独特啊!怪不得深得林章的喜欢。”

怎么总有人认为林章喜欢我?不过今天我可不想和他讨论这些的,有些事情终究要弄明白。平缓思绪,凝了凝神,切换到真正的问题:“沈默清,我今天来不是跟你吃饭的,如果你愿意,希望你能告诉我一些事情。”

他微微一滞,挂在脸上的笑容不留痕迹地隐遁了下去,缓慢依靠在背椅:“请说。”

他这般倒是让我愣了一下,有时真分不清楚究竟哪个是他。人都是复杂的,人心更是一座迷宫,很难肯定哪一条路通往真实的他。

展露出自己的疑问:“你跟林章有些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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