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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相公问了,钟钰柔不再耽搁,很快说起城里发生的命案来。
要说这事,还是府里厨娘去买菜,经过府衙门口时听到的事。当时事主过来报案的场景,被婆子从头看到了尾,于是就回来学给了府里的其他仆妇听,然后钟钰柔也就知道了。
之所以这两日都在想这件事,是因为钟钰柔觉得这家人的做法太过激,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的地方。
原来,前日城西杨地主和他的儿子提着一个人头过来报官,说自家儿媳与他侄儿通奸被下人瞧见。等大家准备踢门进去捉奸,结果不知怎地房里突然起了大火,众人手忙脚乱忙扑灭了火,可再进屋时,杨地主发现自己侄儿已被烟给呛死了,而他的儿媳,还有气在。只是历来通奸的都该死,所以心中实在气不过的杨地主儿子,活生生把妻子的脑袋给砍了下来,然后第二日一早就提着人头过来衙门报官了。
说是报官,其实就是把事情从头到尾叙述上一遍,毕竟平白无故死了人总要解释清楚。
至于杀人偿命啥的,根本不可能。杨地主可说了,他的侄儿是因为通奸堂嫂时屋里起火不小心被烟给呛死的,与他们家毫无干系。而杨地主的儿媳妇,不守妇道的女人本就该死,大景朝律法是允许苦主在“奸时奸所”对□□动用私刑的。
也就是说,如果当丈夫的发现妻子与人通奸,是有权利当场对妻子行私刑的,比如直接打杀或者浸猪笼。
所以,杨地主的儿子杀了妻子,不但一点罪都没有,还会被旁人报以同情。
至于奸夫,按照大景律法,捉到之后可扭送到官府,到时是罚钱银还是打板子,就视情况而定了。
不过本案的奸夫已经被烟火给呛死,那么关于他的处罚,就没继续的必要了。
虽听当事人这么说,可为了慎重起见,高同知还是派了官差和仵作去现场查看,让他们看看情况是否真是这个样子的。
等几人到了杨地主那间被火烧过的房子时,果然看到地上有一具脸上和身上全是黑灰的裸身男尸,而在他的旁边,则是一具少了头颅的裸身女尸,这副场景,看来通奸之事八九不离十了。
官差又看到地上有一只火烧过的烛台,以及半敞着的窗户,再想到前天夜里的风可谓不小,想来正是大风吹开了木窗,然后木窗又打翻了烛台,所以才引起大火的。
官差和仵作很快把两具尸身带了回来,并与高同知禀报了他们的所见,一起被带回来的还有杨家帮着救火的下人。高同知仔细询问了他们,听后并没有疑问后,就让衙差们把尸身运到了义庄,准备等女方娘家人见过之后就挖坑埋了。
而那杨地主的侄子,倒不用麻烦,这人如今只身一人,家里爹娘已于前年离开了人世,所以,到时直接埋了就是。
钟钰柔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相公,杨家人这般做法,若是故意为之,那名妇人岂不连为自己辨别上一句的机会都没有。”
林远秋点头,觉得这样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他让人喊来了平安,随后吩咐,“你现在就去告知高大人,让他即刻派人到义庄看守好那两具尸首,此案等明日我审过之后再说。”
平安应下,随后脚步匆匆往前衙而去。
说实话,不管那名妇人有没有被冤枉,林远秋心里都十分反感丈夫可随意对妻子动用私刑的律法。
又不是没有官府,凭什么一个人的生命,未经审判就被别人轻易夺去。
这律法还有更奇葩的地方,那就是要是丈夫与人通奸,妻子却没有权力做些什么,更别说打杀了,否则依照律法,妻子得以命抵命。
唉,当初定下这些律条的人,也不知是哪路的另类。
林远秋心想,日后若有机会,他一定要想法改进这条律法才是。
······
等夫妻俩带着宝儿回到正院,大家伙都已经到齐了,再看墨宣墨昊他们这群小娃儿,身上全是崭新的衣裳穿着,而大人们也一样,也都是新衣衫。
院子里已经摆上了椅子,就连高几也捧出来两只,然后在往上头摆上兰盆,如今正是春兰吐蕊,一阵风吹过,整个院子里都是清雅的兰花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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