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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逍在国外泡吧时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不乏热辣奔放风情万种的大美女,也有皮相骨相俱佳的白人帅哥,但谁都没有这样的气质。
很特别,又很矛盾。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美人,会甘心只做幕后。
他想到刚回国时,关于这个人的种种听闻,诸如“年少成名”、“面冷心硬”、“点石成金”……公司被挖走的那几个小练习生,大概一是看中彩虹传媒承诺的资源,二则是看中纪繁清这块金字招牌。
而这块金字招牌,现在就坐在他的眼前,触手可及的位置。
“你下一场准备唱什么歌?自己写,还是唱别人的?”纪繁清问。
靳逍收回思绪:“翻唱吧,毕竟就像纪老师说的,我水平soso,自己写歌岂不是死路一条。”
“……我可没这么说。”
靳逍不置可否地挑挑眉,他确实不擅长写歌,他又不是音乐专业的,玩音乐纯属兴趣,没想到正好派上用场,投其所好了而已。
比起写歌,他更喜欢给好听的歌换件衣服,重新编曲。
很多人都忽略了编曲的重要性,同样一首歌,不同的编曲会呈现截然不同的效果。
靳逍喜欢将看上的东西,盖上自己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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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全黑了,练习室依旧灯火通明,音乐声不断。
试了几首歌,效果都不是很好。
纪繁清坐在钢琴前,面容严肃,不知疲倦地重复着副歌部分的旋律,让他一遍遍调试声线。
长时间魔鬼般的训练下,靳逍没忍住偏头咳了两声。
纪繁清手指一顿,这才收了音:“算了,先休息一会儿。”
靳逍哦了一声,从高脚椅上下来,拿了瓶赞助商的水,拧开,然后递了出去。
大概被伺候惯了,纪繁清自然地接过喝了一口。
两人安静地喝着水,靳逍忽然道:“我想换个风格。”
纪繁清以眼神询问。
他现在选的,仍然还是他擅长的快节奏舞曲风,毕竟跳舞是他的一个优势,能够掩盖唱功的不足。
“我想唱汪雨老师的《情终》。”
靳逍说完,视线便定定落在了纪繁清的脸上。
练习室安静了一瞬,纪繁清的眼神有些放空。
往事如海底的暗涌,幽深晦暗,一幕幕翻涌而上。
矿泉水瓶在手中摩擦出咔哒的声响。
《情终》是六年前他给汪雨写的歌,那时的他尚且年轻,很多情绪找不到出口,在一个风雨交加的雷雨夜,他在出租屋写下了这样一首歌。
这首歌让素有“情歌王子”称号的汪雨,再次登顶歌坛。
“为什么选这首歌?”
“我声音条件有限,比起技巧,或许感情才是更能打动人的。”靳逍眼睑半阖,目光有一些探究的意味:“汪雨老师很厉害,将歌曲里的情感诠释得深入人心,我也想试一试。”
“纪老师觉得如何?”
纪繁清想,他写这首歌的时候,正是靳逍现在的年纪,年轻人果真是天真有爱,无所畏惧。
“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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