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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它还掠走了高地诺曼国王最大的战利品——一个健壮的中年男人,他装束华丽,手上戴着戒指,手腕上套着手镯,头发上压着额冠,胸前垂着项链,每样首饰都是纯金的并且镶嵌着各种宝石——狄伦。唐克雷若是见到他准会倍感亲切。
作为火元素的结晶体,拥有智慧的元素生物也有着自己的喜好,像是不死者召唤而来的这一只,它就喜欢不易被火焰融化烧毁,闪亮亮的东西,并且它觉得它的主人也会喜欢,所以一看到从黑沉沉的地下钻出来的主人,它就衔着一个重达一百五十磅的男性人类兴高采烈的奔了过来。
那个可怜的人类被头朝下悬吊着,呼吸着灼热的空气,眼睛被烧烤得干涩难忍,晃动的手脚更是时不时地碰上被烧得通红的铁鞭——他是这么觉得的,但那只是蜘蛛灵仆的脚须而已,虽然前者后者并无太大区别,他看不见,听到的只有惊恐万分的呼叫与杂乱无章的哭号。
所以说,他被丢进一个巨大的,储着冰凉的水的马槽时别提有多高兴了。
“我是路泽尔的路德,”他说,一边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人,他不像是个骑士,或是守卫,虽然他的外袍是白色的并且只到膝盖,但身上的某些特点还是让他想起他身边的那些施法者们而不是牧师们:“感激不尽!”他说,“勇敢的人——告诉我你的名字,我会让你的国王给你应有的荣誉与奖赏!”
“哦,”那个人说:“我不是高地诺曼人。”
路德抹掉睫毛上的水珠,他看看周围,两个人,一个男性一个女性,衣衫褴褛形容肮脏,正在从他泡着的马槽里喝水,而另一个人,瞧瞧,灰发灰眼,那不是雷霆堡的伯德温吗?但他看起来可不像是个爵爷,倒像是个囚犯,关在囚塔下方的那种;而后他看到了……那个,或说那只将他从温暖舒适的毯子里拽出来放在冷风中吹又放在火上烤的罪魁祸首,就像一匹战马那么大的蜘蛛,它不再燃烧的那么厉害——看起来就像是一大块被隔绝在炉膛里的木炭,乌黑,一些地方泛着白,裂缝里充满了刺目的暗红色,只要给点空隙就能重又迅烈地烧起来。
“我之前听到‘老王已死,新王万岁。’”路德说:“那么,既然高地诺曼的国王已经没办法奖励你了,那么路泽尔大公如何?”
“怎么说?”葛兰问。
“我不想回到塔里去了,虽然那儿挺舒适的,”路泽尔大公路德意味深长地说:并将“我想你们也是”这句话藏在了舌头下面,他吮了吮胡子上的水:“我想回到我的人那儿去,如果你们愿意助我一臂之力,那可真是再好也没有过了。”
“路泽尔?”
“当然不是,”路德微笑起来:“不用走得太远,他们就在这儿,在高地诺曼的王都,带着价值五十万枚金币的珍宝,那是我的赎金。”
第127章援救【六】
路泽尔的大公路德注意到那个瘦削的男性与那个女人在他提到五十万金币的时候不约而同地出现了一丝异样;与之相对的,那个施法者与精灵完全地无动于衷,没错儿,他想,除了巨龙与矮人,没有那个种族能比精灵们更富有的了,但能够挖掘宝石、金子和银子的矮人和善于掠夺的巨龙一样对他们的财宝视若性命,并不介意获得更多——当然啦,唯有生命与美德方能令得精灵动摇,这点在吟游诗人的诗句中不止一次地被提起——路泽尔大公思忖道,他的领地涵括了白塔与鹧鸪山丘,而那里的领主,也就是他的臣子在那儿留下了两条血脉,其中之一混杂着精灵的血。他曾希望他们能够自相残杀而死,这样他就能收回白塔与鹧鸪山丘,他没想到的是那个叫做安芮的女孩竟然会蠢到将自己与领地双手奉给他的敌人。而那个男性继承人,那个叫德蒙的,他就像一只蛀虫那样,快速而疯狂地吞噬着白塔的生机——已经有好几个行会的首领来向路泽尔大公申诉,他们向德蒙行贿无数,但他们的商队仍会被劫掠、敲诈、勒索;即便是白昼,盗贼公会的成员也敢在宽阔的街道上大摇大摆的行走,他们的商店和仓库成了半公开的销赃窝点,他们的妻儿在城市中无法获得保障,随时都会面临着失去贞洁乃至生命的危险,而他们的儿子,成年或是未成年,不是被弗罗的牧师带向了荒唐的歧途,就是半强迫地成为了公会的“幼崽”,他们被抽打着去盗窃、抢掠和谋杀——如果有商人想要把自己的儿子带回家里,他就得拿出能令他倾家荡产的巨额赎金。
路泽尔大公非常不满,不满极了。他想要取回的是一个生机勃勃,富庶而安定的白塔,而不是一个被盗贼公会占据的贼窝。
如果不是高地诺曼的国王。啊,现在是死去的老王又在跃跃欲试。想要打他那片橡树山谷的主意,而他又很不小心地在战斗中被他抓住的话,路泽尔大公可能早就发出他的谕令,要求德蒙给出一个合情合理的回答了——或者说,他还得看看精灵的态度,他们像是放弃了安芮,但对着这群强悍而又固执的非人类谨慎一些总是不为过的。
“你的人在那儿?”
不过这样也不错,路泽尔大公咧嘴而笑。他现在可以直接试探一下精灵的态度:“在富凯的堡垒里,”他向精灵挤挤眼睛:“对于财物来说,他那儿最安全。”、
“十二高塔之一,”伯德温说,他看了看周围:“富凯在东北方向。”在他还想要详细述说的时候,悠长而清晰的号角声响彻黎明时分淡紫色的天空,又有几只鹰隼带着会发出尖利声音的哨子划过长空。
“他们发现了,”高地诺曼曾经的骑士与爵爷说:“他们正在发出命令,所有的城门都会关闭。”
“喔……”路泽尔大公拍了一下他的肚皮:“我觉得最紧要的是把我们藏起来,如果继续呆在这儿。就算是高地诺曼的骑士确实不怎么擅长玩捉迷藏,只要他们有眼睛,也是能看到我们的。”
事实上无需多言。克瑞玛尔已经开始施法——先前他施放在他和凯瑞本身上的法术已经失效了,他们恢复到了原先的样子——这次法术作用在他们几个人身上,路泽尔大公觉得浑身冷飕飕的,虽然他知道这或许只是他的心理作用,随后他看到的东西让他无法控制地张大了眼睛和嘴巴。
“可以问一下吗,尊敬的法师,”他神情古怪地问:“您这是把他们变成了猎犬吗?”
“还有您。马厩里除了马就只有猎犬了,”克瑞玛尔解释道:“这只是个幻术,殿下。只对普通人起作用的幻术。”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就像我们早先看到的。高地诺曼的王庭与其说是一座宫殿倒不如说是一座堡垒,就像其他堡垒那样。它有高大的双重城墙,箭塔,副塔,主塔,内庭,中庭,外庭——自天空俯瞰,它很像是个有外轮廓线的等腰梯形,主塔,也就是国王的塔位于内庭,等腰梯形的下平行线的中间位置,而囚塔则位于梯形的左下角,用于放养储藏马匹的小庭院则屈居于囚塔的一角,被它的阴影覆盖着,因为气味难闻,没有贵人会被安排到这儿住宿,此地只有负责马匹的士兵与仆人,守卫则寥寥无几。
“马儿会不会更好一些?”路泽尔大公伸头看向水槽,里面露出一个傻兮兮的土黄色的脑袋,他试着晃晃耳朵,它们嗖的一声立了起来,“我比较喜欢马。”
“如果你能扛得起一个穿上盔甲后体重三百磅的骑士,”葛兰说:“我想法师也不会很介意的。”
梅蜜小小地惊呼了一声,虽然她的喊声在除了克瑞玛尔之外的人听来就像是小狗在汪汪叫——一只狗过来嗅了嗅她,亲热地想要舔舔她的鼻子。
“真高兴你还是那么讨人喜欢,”盗贼说:“啊,不,讨狗喜欢。”
“别说话,”凯瑞本说,精灵的耳朵能让他听到更多的东西,“有人来了。”
路泽尔大公觉得有点不公平,因为凯瑞本是只相当漂亮的猎犬,黑色的,腿又长又细。经过修剪的耳朵挺得笔直。
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子炮灰,还绑定了一个拯救男主系统,一共重生了三次。第一次,他死心塌地地跟在男主身边,帮他躲过各种炮灰跟反派的暗算,结果被人下毒害死,任务失败第二次,他双线并行,一边辅佐男主,一边接触反派,结果被男主一剑捅死,任务失败第三次重生,容棠想,去他妈的男主,老子不救了。于是大反派宿怀璟被人下了药绑起来的那一夜,容棠撑着快要咳出肺痨的身子,闯进青楼房间,替他解了药效,认真发问你要不要嫁给我?宿怀璟?容棠沉疴难医,陪了宿怀璟一路,隔三差五在他耳边念叨你放心,等我死了,遗产全是你的。直到大局已定,宿怀璟登基前夕,任务奇迹般宣告完成。容棠惊喜之余,为保全帝王名声,毫无心理负担地死遁跑路。结果还没出京城,天子近卫悉数压上,猎鹰盘旋空中,狼犬口流涎液,百官分跪两侧,容棠身下那只半路买的小毛驴吓得直打喷嚏。天子身穿明黄冕袍,一步一笑地从人群后走来,望向他温柔发问夫君,你要抛妻弃子始乱终弃?容棠?你能生?啊不是!你一个在上面的这么代入妻子角色合适吗!?帝王走到他面前,仰头抬手,笑道跟我回去,这天下分你一半。小剧场某年某月某日,容棠吃完晚膳躺在院子里乘凉,照例跟宿怀璟规划以后。我大概只能活两年了,到时候你记得把陇西庄子收回来宿怀璟面无表情地往他嘴里灌了一碗苦药。再某年某月某日,容棠看完话本窝在火盆前取暖,认真地跟宿怀璟告别。我应该没两月好活了,城西那间宅子你若是嫌小,城南我还替你买了一座宿怀璟咬牙切齿地喂他吃了三颗拳头大的药丸。又某年某月某日,御花园里荷花开的正好,容棠坐在桥边吃荷花酥。我可能明天就要死了,你记得把我埋宿怀璟忍无可忍,俯身堵住了他嘴。片刻之后,喜怒不形于色的帝王缓缓后退,看向他的君后我是不是没告诉过你,我是大虞最好的大夫?你如果再说这话,我就当你医闹了。这天下你我共享,这山河你我同枕。阅读指南1攻受身心1v1,he2本质甜文,可能看文会发现作者没什么脑子跟逻辑3文中的所有认不出来无特殊说明统一默认为换脸,不要纠结为什么见面不识了4去留随意,弃文莫告知5祝大家生活愉快早日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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