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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三人共享一个中央空调,可是不知是空调质量原因,还是每个房间受到冷风和阳光眷顾的程度各有不同,陈飒这个房间永远是最热的。平时她也已经习惯了,可是今天加上那令人难以忍受的机器的轰鸣,似乎更加热了。燥热不该是燥热,应该是“噪热”才对,有噪音才会更热。
她在自己的小屋里呆了不到一刻钟,就觉得浑身的毛孔都渗满了汗珠,她五心烦躁地在那张不大的书桌前坐下,拿起桌上的一本杂志就开始狂扇。
然而“苦日子”还在后头。
客厅里两个大功率的机器,兰珍主卧的厕所里也有一个,她俩在自己房里肯定是没法睡的了。
晚上,三个人照事先商量的那样,在陈飒房里挤挤。
是陈飒的房间,她块头又最大,所以她睡床,另外两人打地铺。
结果三个人在本来就闷热的小屋子里共同产出热量,没一会儿屋子就像蒸笼一样,到了后半夜才稍稍好些,三个人翻来覆去了一夜,都没睡好,早起的时候身上都是汗津津的。
要说这一夜有什么积极的成就,那就是兰珍和小蝶真的理解了,陈飒平时说她房里太热,是真热,不是因为她壮。
第二天上午,小蝶在群里发了条信息,告知两位室友,说要去二姑家住几天。
陈飒早就后悔一开始那么大义凛然了,也在想寻个什么好借口,既不让兰珍难堪,感觉被抛弃,又能理所当然地回家住几天。虽然上班有些许不便,那也比晚上在轰鸣的蒸笼里睡觉强。
不知是不是上天聆听到了她内心的呼唤,午休和同事散步的时候,她居然踩在一颗松塔上,把脚给崴了。
虽然她总穿平底皮鞋,但是她的平底皮鞋一般都是便宜货,说得好听是快时尚,其实就是一季货。式样倒是万千,什么虎皮的、豹纹的都有,可是质量都不怎么样,最近穿的这一双鞋已经有三年的鞋龄了,鞋底那些防滑的横道道早就被磨平了,走得急了,就跟溜冰似的直打滑。
她崴了脚后,当下还能走两步,在同事的看顾下,一颠一跛地回到了办公室。
她也没太当回事,还有那么点一箭双雕的嘚瑟:第一,她现在生活“不便自理”,需要父母照料,所以可以天经地义地告诉兰珍,她也要回家住几天了,还能让兰珍睡她的卧室;第二,这么多同事看她崴了脚,她可以正大光明地请两天假了。
为了加强后者的效果和真实程度,她整个下午都故意地跛着脚来回穿梭于办公室和打印室之间,搞出一副身残志坚,忙碌又敬业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折腾得太厉害,加重了“病情”,快到下班的时候,她的右脚脚背鼓起一个小包,几乎寸步难行。
今天她肯定不能这样上下公交地折腾了,还得找个人来接。
但是家里就一辆车,妈技术一般,只能在家附近开开,买个菜看个医生什么的还行,在人潮汹涌、满地街车轨道的市区穿行她可不敢。爹地倒是可以,但是他在万锦一个商住两用的公寓当门房,一般都是晚班,这时候应该在睡觉,她不想来回折腾他。她告诉自己,这是人道主义,不是亲情。
她本想等上下班高峰期过去了,叫辆“呜呗”(uber,共享车),过了高峰期能便宜十来块钱。谁知临下班前一个小时,手机“呗”进来一条短信——
“看到你走路有点跛,听他们说你脚崴了,下班后想让我捎你一程不?”
是安童。
永远年轻
她装模作样了半个下午,他坐在办公室里全看见了。
她心里一热,现在除了见面打招呼,他们几乎没什么往来和交流。但她立刻就回了一个“好”,心里很是开心——从单位坐“呜呗”回家可得好几十刀呢。
市区的停车场都不便宜,他是在单位附近的一个居民区长期租了个车位——是一对老夫妻家的私人车位,离办公室要走上十来分钟。
下班后,他先去把车开了过来,然后给她短信,要她下楼。
陈飒拎着收拾好的东西,站起了身,一阵钻心的疼痛立刻从右脚一路传上来,她又试了试,还是不行。
没一会儿,安童就上来帮她,他扶着她往前跳了几步,而且每挪一步,她就在那儿大呼小叫的,然后停下来歇歇,动作实在太慢——他的车打了应急灯,只能在路边停十分钟,过了十分钟要吃罚单的。
他心里不免有些着急,四下里一看,灵机一动,把她的转椅拖过来:“坐这儿,我给你推出去。”
陈飒诧异地瞅了他一眼,坐了上去。
认识他有段日子了,这绝对是他智商的最高光时刻。
他把她推到单位门口,又拿出跑马拉松的架势把椅子飞一般地推回去,人再跑回来,两人又一起坐电梯下楼。
等坐上车,系好安全带,两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了,我最近在学ios编程。”开车上路的时候,他告诉她。
陈飒惊讶:“什么时候开始的?”
“就是上次跟你说的,我中午要上网课呀。”
“哦,所以你是每天真的要上网课?”陈飒释然,哈哈笑道,“我还以为是我说了什么伤你自尊的话,你生我气呢。”
出乎她意料的是,安童竟没否认,浅笑片刻,方点头承认:“对,也有点生你气,你就是那种说话很直,不过滤的人。”
那是因为我根本不稀罕你这号人怎么看我。逼都是装给在乎的人看的。陈飒心说。
“但是我后来想了想,”安童话锋一转,“觉得你说的也挺有道理的,我就应该把精力放在正确的事情上,生活永远是朝前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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