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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锦差点没把一口老血吐出来。
但即便都这样了,孩子还是迟迟没有来。
晚上,李哲很晚才回来。一进门,脚步踉踉跄跄。玉锦一把扶住他,灼热的酒气扑面而来。自从李哲换到新单位,不喝酒的铁律早就被扔到了爪哇国,那么炙手可热的年轻领导,几乎日日有饭局,天天有应酬,哪能躲得过酒精的考验呢?
但他酒量确实不行,为了弥补短板,李哲随身备了几种防醉酒的药,在饮酒前服用一片,就好比注入了能量似的,在酒桌上可以支撑着厮杀一阵。但他基本上会在意识恍惚之前坚决地刹住,一口不再多喝,喝成今天这样脚步踉跄的,还从未有过。
“锦锦,”李哲半卧在床头,拉着玉锦用热毛巾给他擦拭的手,“咱们下了那么多种子,为什么没有一颗能发芽呢?”
玉锦放软了语气哄他:“会有的,只是时候不到而已。”
“你说,到底是种子不好,还是地不好?”他借着酒劲儿,睨着眼睛说。
玉锦一愣,有心说几句,却又懒得和醉鬼理论,一边给他扯来被子盖上,一边说:“谁有问题谁知道。你喝多了就安生睡吧。”
“我不甘心,我不相信,我没有问题。”李哲含糊不清地说着,昏昏睡去。
玉锦望着灯光下李哲的面容,禁不住感到心惊。还是那一年月光下那个俊朗的男人,耳鬓厮磨,朝夕相处之后,怎么反倒觉得陌生了呢?伏尔泰说过:“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里的一粒沙子。”玉锦难过地抚住了额头,工作的变化,孩子的事,还有不断打电话探听消息的婆婆,混在一起,像一股强有力的飓风,把岁月静好的诗意和清新都吹走了,剩下的东西干冷而无味,好比一锅冷饭,不舍得丢弃,将就吃了,又会加倍为自己的隐忍感到气恼和无奈。
入秋以后,李哲去地市做一个项目的督导,需要几个月之久,每周至少有三四天住在那里,玉锦晚上打电话过去,他常常是在酒桌上,低声说几句就挂了,玉锦索性电话也打得少了。人总是要找一些事情做,把空闲时间填上的。她不爱出去交际,于是就开始养多肉,下班回家,侍弄侍弄植物,找个电影看一下,或者是随意地看会儿书,然后早早睡去。生活像钟摆一样重复而无趣。直到过了冬至,李哲结束了地市的工作,一切才恢复到过去的样子。
玉锦发觉不对劲,是从一条短信息开始的。
一个周末,李哲难得在家休息,他放在客厅里充电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恰逢玉锦正在那儿打扫卫生,顺势看了一眼,是一条银行发来的扣缴电费的信息,玉锦有些疑惑,家里的水电燃气费用,都是她用网银缴的,李哲的手机怎么会收到这样的信息呢?
她拿了手机去卧室,把还在补觉的李哲拍醒,“你看一眼,这怎么回事?”
李哲睡意惺忪地说:“发错了吧,我的工资卡又不是这个银行的。”
“你没有在别的银行办卡?”
“我办卡有什么用啊,存什么?除了工资一分钱收入都没有。”
“你确定?”
“你就别操心了,这些事儿组织都替你管好了。哎呀,赶紧让我再睡一会儿。”
李哲裹紧被子,翻了个身,不再说话。
玉锦还有些疑惑,但李哲的样子不像是作伪。一条信息能说明什么呢,或许,就是银行发错了,网上不是常有银行工作出错的新闻吗?
她舒了一口气,这才发现,刚才的几分钟,自己全身都是紧绷着的。她暗笑自己沉不住气,真的是太不自信了。她走到卫浴间,对着镜子审视自己。人还很年轻,皮肤和身材依然很好,至少是一个清秀端丽的女人,缺点是太不注重打扮了,素面朝天,肤色十分暗淡。玉锦决定立即上网买一套最新色系的彩妆,嗯,要在旗舰店买,快过年了,衣服的颜色也要艳一点才好。村上春树不是说过吗,□□是每个人的神殿,不管里面供奉的是什么,都应该好好保持它的强韧、美丽和清洁。玉锦擦了擦脸颊上沾着的一点灰渍,对着镜子比了个耶。
生活中偶尔泛起的涟漪不算什么,很快会被巨大的惯性所淹没,直到下一次泛起涟漪,不过,下一次的,也有可能是海啸。
傍晚,玉锦下班后整理李哲换下来的衣服,在外套的口袋里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她掏出来,是一支润唇膏,无色无香那种,拧开来看,已经略有使用过的痕迹。
李哲是个很爱干净的男人,衣服和鞋袜,从来都是穿得整整齐齐的,一丝不苟,有时候还很讲究颜色的搭配,但用润唇膏,玉锦觉得还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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